劳动用工、劳务派遣、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?你知道吗?
1.三种用工的定义
劳动用工: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署劳动合同,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,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。
劳务派遣: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、人才租赁、劳动派遣、劳动力租赁,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,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布置的工作内容,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停止组织、指挥、监视和管理的一种用工方式。
劳务外包:劳务外包不是用工方式,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“承揽”,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运营方式,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局部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,由其自行布置人员依照企业的请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。
2.三者之间的关联
3.三种用工的区别
★适用的法律不同
合同工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;劳务派遣适用《劳动合同法》;劳务外包适用《合同法》。
★主体资历不同
雇佣合同制用工的主体是依法设立的法人(即我公司);劳务派遣单位也必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;劳务外包能够是个人,法人或其他实体。
★劳动者管理的义务主体不同
合同制用工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,派遣工的义务主体派遣公司,劳务工的义务主体是外包单位或个人。
★工资支付单位不同
合同工:用人单位,派遣工:派遣公司支付,劳务工:劳务公司或个人
★违法的结果不同
合同工:用人单位负直接义务;
派遣工:派遣公司直接义务,用人单位负连带赔偿义务;
劳务工:劳务公司或个人直接义务,公司不承当义务。
★社保、商保的购置和手续办理
合同工: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直接办理 ,购置是社保,局部岗位需求购置商业保险;
派遣工:由派遣公司给予购置社保,局部岗位需求购置商业保险;
老务工:承包公司自愿,可购置社保,也可不购置,用人单位不干预。
合同工、派遣工、劳务工不只仅签署的那张纸的不同,合同或协议的背后,是劳动者所能取得权利的不同,每个人的利益诉求点不同,入职前搞分明他们的用工方式,能承受就签,不能承受就另谋高就,别到发作事情时分,再追根究底,到时分无济于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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